日前,山西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全省持续深化林草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紧围绕提升林草防火“六个能力”、推进林草防火“四个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
总林长令要求,压实防控责任,失职必究。各级林长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关键时期加密巡查频次,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因失职渎职导致火灾或重大损失,严肃追责问责。
严控野外火源,违规必罚。必须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野外违规用火查处专项行动”以及“林电共安三年行动”。抓好“六清”工作,彻底清除林缘地带10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高火险期要依法颁布禁火令。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公职人员顶格处分,非公职人员顶格处罚,对引发火灾的从严从重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监测预警,失防必查。必须完善“空天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推广应用“以水灭火”新战法,学习借鉴无人机巡护技术等先进技防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漏报、瞒报、迟报,贻误扑火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有错必改。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突出问题导向,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制度。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区、市)和单位,严肃问责并全省通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从严问责。
加强警示宣传,形成震慑。必须大力宣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七进”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安全用火,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落实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构建群防群治防火格局。 (景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