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进一步加强全州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八条措施》,聚焦打通森林火灾源头管控“最先一公里”和防灭火工作末端见效“最后一公里”,全面夯实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根基。
强化县级统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统筹推动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各县市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县、乡两级防火宣传、业务培训、执法警示、应急演练、装备运维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强化行业指导。州、县两级林业部门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紧盯重点时段下沉一线开展检查督导,每年组织护林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基层管护队伍业务能力。
强化乡镇履职。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备2‑3名专职人员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持人员队伍基本稳定,构建上下联动的闭环工作机制。重点防火期(雨天除外),专职人员每周到村开展督导、抽查护林员履职情况不少于2次。
强化村级防控。压实村(社区)主职干部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行包组包户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管护到山头。针对田间作业人员、林区施工人员等重点对象落实“一对一”包保提醒与动态管控。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5分钟内上报,20分钟内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强化巡护管理。重点防火期(雨天除外),护林员每周巡护不少于3天;高火险期坚持每日巡护,巡护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健全护林员选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全流程机制,考核结果直接与报酬挂钩,对履职不力、火情报告及处置不到位的依规予以解聘。
强化执法查处。林业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从严查处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公安部门坚持火案必查、肇事者必究,火情发生后及时介入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林业、公安部门及时梳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强化扑救演练。各县市建强应急救援机动队伍;乡镇(街道)组建兼职扑火队伍。重点防火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扑火技能训练和实战化演练。配齐森林消防水泵、移动水池等以水灭火装备,落实装备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修维护制度;重点防火期每月至少组织1次装备实操拉练。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前置部署力量,做到险情快速响应。
强化督导问效。依托林长制体系压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林业部门加强对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倒逼各项防火举措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