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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黄平开展林地权属普法宣传工作

2026-07-07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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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破解农村山林地界模糊、权属认知不清、涉林矛盾频发等难题,夯实林区法治建设基础,切实维护群众山林财产合法权益,贵州黄平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中心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人员深入村寨,入户宣讲、组织村组座谈、上山头现场普法、张贴普法公告,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明晰林地权属划分标准,厘清侵权法律责任,指明合法维权渠道,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守护全县绿水青山。

此次普法活动严守法律准绳,坚持以案释法,划清林地权属法律保护红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禁止毁林开荒、非法占地、盗伐林木等行为,侵权者不仅要承担植被恢复、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工作人员结合本地涉林纠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明违法代价,纠正部分群众“谁占用、谁所有”的错误思想。

针对村民普遍分不清自留山与承包林地的问题,举办专项普法答疑活动。自留山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分配给本村村民长期使用,无需缴纳承包费;承包林地必须经过集体发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乡镇备案、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正规流程,承包期限内产生的经营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工作人员着重强调,确权证书、书面承包合同、官方登记档案是判定林地权属的唯一依据,口头约定、长期占有不能作为权属凭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与此同时,当地还借助村级宣传栏张贴法律提示,逐户送达法律告知书,提醒广大村民妥善保管林地权属证件。邻里之间因地界产生矛盾,优先友好协商,依靠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化解分歧。一旦遭遇林地被侵占、林木遭损毁等侵权事件,要及时保存权属证明、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向村委会、乡镇政府以及林业部门反映情况,依靠人民调解、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吴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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