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漳浦县下蔡国有防护林场联合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及共建的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创新实践点,近日成功落地首笔5.62万元异地生态修复费用,完成14亩受损林地植被恢复。
异地生态修复是指在受损林地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就地修复时,通过将生态修复资金用于其他适宜区域的植被恢复、生态提质等工作,以实现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此次异地生态修复选用木麻黄、马占相思等乡土树种,严格执行栽植、抚育、三年养护全流程标准化作业。场检双方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统筹涉林案件生态修复诉求,林场提供“菜单式”修复方案。同时,资金落地进一步厘清了跨区域生态修复费用合规列支边界,推动林场由过去单一行政巡查,转变为司法监督、生态修复、普法警示一体化协同治理。 (黄旖旎 蔡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