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26年3月5日至12日
(2026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4.审查国务院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
6.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
7.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8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4.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修改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修改稿、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四个决议草案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3.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4.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5.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6.表决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表决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
闭 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