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林草新闻 > 动态

解读《国家公园法》 | 国家公园”内外有别”的管控区域

2026-11-02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法条原文】 第十六条 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者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的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划为一般控制区。


这一条讲的是国家公园怎么划分管控区域。

国家公园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是生态特别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的地方,划成核心保护区;剩下的区域就是一般控制区。

给国家公园合理分区、按不同标准管理,是我国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国家公园最核心的任务是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兼顾科研、科普教育、游憩等功能。要同时实现这些目标,就得把国家公园分成不同的功能分区,用不一样的措施来管理。

核心保护区的核心目标就是守住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干扰,让这里的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它们的关键栖息地,完全顺应自然规律去生长演替。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